不属于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,如:律师、资产评估师、医药企业研发人员等。
在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卫生技术、科研、教学人员。
浙江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及科研院所。
主要指医药生产销售企业、各类中介等。